突出“三个导向”做好“三个结合”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专题会商是税务系统加强政治监督,推动“两个责任”同题共答,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有效举措,需要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发展下去。
专题会商是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有效方式,是督促推动党委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税务机关各级纪检机构要以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目标,加强“政治会诊”,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及时与党委进行专题会商,通过会商指出问题、纠正偏差,切实打通贯彻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的堵点难点。
会商要奔着解决问题去,要通过分析数据、剖析案例、深入调研等方式把问题“拎”出来,不遮不掩,在会商会上把问题提出来。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进行面对面监督,既共同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又聚焦日常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中发现的廉政风险等进行“把脉问诊”,达到推动解决问题、提升工作的目的。
专题会商要突出结果导向。会商的目的是督促党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两个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责任有没有压实,能不能落实,关键看会商提出的建议有没有落实到位。要突出结果导向,做好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会商后,党委要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真正把会商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劲动力。
为使专题会商制度更规范、更聚焦、更行之有效,还应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三个结合”。将定期会商与即时会商相结合。除了每季度或每半年召开一次会商会之外,还应结合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及时启动党委与党委纪检组会商会。将全面会商与专项会商相结合。要把全面会商和专项会商结合起来,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既要有全面形势判断,又要有的放矢地解决具体问题。将同党委会商与同部门会商相结合。税务部门纪检机构除了做好与党委的会商外,还要与职能部门进行专题会商,撬动职能监督发挥作用。
END
扫描或识别图中二维码
一起了解更多税讯吧~
排版丨小林
END